>关于调整境外ATM查询、取现、转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规定,我行对中间业务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月,公式期结束后正式执行。具体如下:
服务项目 | 变动前 | 变动后 |
境外ATM查询手续费 | 无 | 人民币2元/笔 |
境外ATM取现手续费 | 按交易金额的3%,最低3.5美元(等值人民币) | 按交易金额的2%,最低15元人民币,封顶150元人民币 |
境外ATM转账服务 | 按交易金额的3%,最低3.5美元(等值人民币) | 暂免 |
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