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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联合农商银行关于对海南金稻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清理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一)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二)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三)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四)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有本条第一、二项情形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及第五十六条“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之规定,我行将对以下一年以上未发生收付活动的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以及单位营业执照已注销、被吊销和单位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单位异常结算账户进行销户清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如贵单位需要继续使用所涉账户的,请携带单位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书、印鉴卡、开户许可证等账户资料到开户网点按照要求办理账户激活手续。如贵单位不再使用所涉账户的,请携带上述资料及重要空白凭证到开户网点办理销户手续。逾期仍未办理销户手续的,视同您自愿销户或同意我行采取的一切账户清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贵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行特别提示:本次账户清理中撤销的基本存款账户,账户开户许可证正本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同时作废。

对以上内容如有疑问,可致电0898-36620194或我行各营业网点电话进行咨询。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待清理账户清单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网点

1

海南金稻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总行营业部

2

海口龙华锋创行贸易商行

海垦支行

3

海口美兰旺海凯米餐饮店

滨海支行

4

海南京林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滨海支行

5

海南泰和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总行营业部

6

天津捷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总行营业部

7

海南室珠贸易有限公司

国贸支行

8

海南懿宣源食品有限公司

海垦支行

特此公告

海口联合农商银行

2023年9月5日

 

我行各网点联系电话:

总行营业部:0898-36689716

龙昆南支行:0898-65812170

海甸岛支行:0898-66257895

龙华支行:0898-66210103

海垦支行:0898-66165167

蓝天支行:0898-65220779

滨海支行:0898-65809593

国贸支行:0898-68515080